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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服務

香港法例622章公司條例規定香港有限公司必須為委任核數師每年為其帳目進行年度法定審計,審計報告須於周年股東大會交付股東參閱。負責審計的核數師必須是按香港法例50章專業會計師條例註冊的執業會計師。

 

公司條例規定新成立有限公司須於由起始起計18個月內進行第一次審計,公司帳目的周年年結日並沒有規定,選擇在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帳目的周年年結日可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事宜上獲得寬限期。客戶可就自己的需要決定周年年結日的日期,我們也會為客戶提供免費咨詢助客戶了解有關事項。

編撰及保存會計記錄是董事的責任,公司董事須每年將公司帳目及相關業務記錄交予合資格的執業會計師處理,客戶可致以下網址查詢香港會計師行名單


https://www.hkicpa.org.hk/app/hkicpa_app//practicedirectory/index.php 

 

 

我們提供一條龍服務,協助輕鬆處理關於公司的會計、安排審計及報稅事宜。

 

  • 免費報價

  • 收費合理

  • 絕無隱藏費用

  • 按行業及交易次數釐定收費

  • 會計服務由每年$1,000起*

  • 安排審計及報稅服務由每年$3,000起*
     

  • ​無營運公司報稅優惠

*因應公司的業務性質,帳單的數量,營業額等,實際上需視乎個別情況作出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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