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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地址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 (Cap. 622) 658節, 所有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擁有香港的註冊地址以接收來自香港政府及相關機構的通知

HK$1,200/年

Plan A

  • 提供商業地址用作成立公司或沒有實體地址公司的註冊地址用途

  • 收取政府部門信件及商業信件

  • 通知客戶取件

註: 此服務不包括收取銀行信件及包裹

HK$1,800/年

Plan B

  • 提供商業地址用作成立公司或沒有實體地址公司的註冊地址用途

  • 收取銀行信件, 商業信件及政府部門信件

  • 代收中小型包裏

  • 通知客戶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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